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省银协就贯彻落实省银协制定的《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1号)精神,推动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升金融消费者信心,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江苏省银行业协会根据江苏银监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求,制定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认真学习国务院文件,按照银监会、江苏银监局电视会议要求,深刻领会《指导意见》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组织全体人员以集中学习、分组讨论等形式开展对《指导意见》的宣教及解读,按照“八大权利十二个不得”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要建立金融消费者教育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一线网点的作用,建立社会公众金融知识宣教室和流动宣传队,深入开展“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知识下乡”等主题宣传活动,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
       三、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以专题讲座、课堂讲解、主题研讨会等多种形式,针对各会员单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好做法及经验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交流活动和行业培训等工作。充分利用协会网站、银行业杂志和与主流媒体合作方式开展有奖知识竞赛和组织金融知识宣讲团等引导社会公众对金融消费知识了解和关注,积极提高银行从业人员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感。
       四、要建立会员单位的信息沟通和工作通报制度,及时研究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金融机构充分披露产品信息、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促进金融机构合规经营。
       五、要充分发挥协会的自律协调服务作用,开展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督导检查工作,积极协调省消费者协会、残联等社会组织,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继续做好“五方”联动的巡回督导检查工作,规范经营行为。
       六、要健全全方位、多领域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保障机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协作机制和金融消费纠纷多元  化解决机制,协调相关单位各方力量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畅通投诉受理和处理渠道,妥善处置金融消费纠纷,改进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各项法定权利。